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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广州市中小学项目化学习案例征集与评选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查看: 时间:02-22 03:51

各区教研机构、局属学校、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近日,广东省教育研究院下发了《关于征集广东省中小学项目式学习案例的函》,为避免重复征集,在市征集成果基础上择优送省评审,现就我院于2022年12月30日下发的《关于组织广州市中小学项目化学习案例征集与评选活动的通知》补充要求如下:


一、调整申报专题:


本次活动征集的案例除“学科探究”“工程设计”专题项目式学习案例之外,增加“跨学科主题探究”专题项目式学习案例,并将“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专题项目式学习案例整合调整为“文化传承”专题项目式学习案例。
(一)“文化传承”专题项目式学习案例
从地方特色、优秀传统文化(物质与非物质文化)、红色文化出发,学生通过查阅资料、调查采访、观察分析、实验操作、调查统计、交流总结、设计制作、宣传推广等活动,对各个项目的文化起源、价值功用、艺术设计、现代传承等进行深入学习探究的活动案例。
(二)“跨学科主题探究”专题项目式学习案例
选取两门及以上学科的枢纽式、节点性大概念,形成综合性主题和主干知识内容,进行问题化、项目式学习任务设计,根据问题解决和探究学习过程的需要,重塑学科知识和技能结构,引导开展自主、合作、探究学习,促进深度学习,提高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发展跨学科核心素养的学习案例。


二、调整案例格式:


报送案例成果的主体材料包括项目式学习方案设计和项目式学习活动案例,具体格式要求如下:
(一)项目式学习方案设计
包括项目信息、项目简介、驱动问题与子问题、学习目标(核心概念界定)、预期学习成果、项目评价、项目活动设计等(见附件3)。
(二)项目式学习活动案例
对项目活动实施过程的完整描述,含不同阶段的实施过程、活动工具与支架开发、活动成果交流与展示、活动评价与反思等;以及支持以附件形式上传学生项目式学习的过程记录与成果作品(见附件4)。


三、报送要求:


(一)报送名额
以区为单位统一报送,各区报送案例总数不超过20项。局属学校每校限报3项。每项的作者不超过6人。
(二)报送方式
请各区指定一位案例报送工作联系人,填写联系人回执(附件1)并于2023年1月20日前发送至xmhxx2022@163.com。各区联系人于2023年3月1日前将本区评选推荐的项目式学习活动方案(附件3)、项目式学习活动案例(附件4)及汇总表(附件2)打印一式一份报送广州市教育研究院。汇总表须加盖区教研机构公章,报送的案例按质量排序。案例、申请表及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xmhxx2022@163.com。报送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172号广州市教育研究院课程教材发展研究所办公室206,李振军收,电话:84354057。

附件:
1、案例报送工作联系人回执
2、项目化学习案例推荐名单汇总表
3、项目式学习活动方案参考模板
4、项目式学习活动案例参考模板
5、关于征集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园)项目式学习案例的函


广州市教育研究院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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