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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2024年起,广东将实施中考改革

来源:互联网 查看: 时间:03-13 02:12

3月8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通知,对《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16日。

《公告》中“征求意见稿”关于中考改革的事项,部分要点如下:

考试科目将统一命题

从2024年起,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数学、外语、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个科目笔试由省级统一命题,各市组织实施。信息科技、体育与健康、艺术和小语种科目及英语听说,物理、化学和生物学实验操作等,暂由各市自行组织命题。

重磅!2024年起,广东将实施中考改革


采用多样化考试方式

结合各学科特点采用多样化考试方式。注重客观性题目与主观性题目相结合、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考试相结合、闭卷考试与开卷考试相结合、单项测试与整体考核相结合,笔试测试与行为表达或实践/验测试相结合,个人项目与团体项目相结合,全面考察学生的学业成就表现。积极探索应用计算机进行考试。外语科目实行笔试+听力(或听说)考试的方式;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科目采用笔试和实验操作的方式。文化科目可以采用各科分卷或相近科目合卷的方式。信息科技、体育与健康和艺术科目考试,以实践测试为主,纸笔测试为辅,采用过程性与终结性考查相结合的方式。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在初中每学年要进行一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并将测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纳入中考录取计分。

统一考试时间

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地理、生物学科目笔试时间全省统一,其中地理、生物学安排在八年级第二学期末,其他科目安排在九年级第二学期末。信息科技科目一般安排在八年级第二学期末,体育与健康和艺术科目及英语听说、理化实验操作一般安排在九年级第二学期5月底前,具体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学生按《课程方案和标准》修完某科目后,方可取得该科目的考试资格。

划定各科分数与考试时间

各科卷面原始分数为:语文、数学和外语科目各120分(其中外语科目含外语听力30分),其他科目各100分。其中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分数不低于每门科目考试总分的10%。各科考试时长为:语文科目120分钟、数学科目100分钟、外语科目90分钟(其中外语科目含外语听力或外语听说20分钟左右),物理(不含实验操作)和历史科目各为80分钟,道德与法治、地理、化学(不含实验操作)和生物学(不含实验操作)科目各为60分钟。体育与健康、艺术和信息科技科目及英语听说、理化生实验操作(理化生各科目可分别考试,也可合在一起考试)各科(项)满分值、考试时长由各市自定。

改革招生录取办法

各市要根据夯实基础、文理兼顾、学科课程与活动课程平衡、负担适度、稳妥推进的原则,确定纳入中考录取科目及其计分比例。要以《课程方案和标准》规定的每门课程的课时、课程容量等为主要依据,将纳入招生录取科目的各科目卷面原始分满分值按一定比例折算,设定纳入招生录取计分科目的分值。要避免个别科目分值过低,科目之间分值差距过大。除语文、数学、外语和体育与健康4门科目外,至少将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和化学纳入中考招生录取计分科目,鼓励将地理和生物学纳入录取计分科目,探索将艺术科目纳入录取计分科目。体育与健康考试计分权重不低于录取总分的8%。鼓励采用分数+等级或仅用等级的招生录取办法。有条件的市,可以探索在学考各门科目成绩合格的前提下,给予学生一定的自主选择录取科目的机会,发挥学科优势,促进学生发展兴趣爱好。

要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依据或参考。初中学校要将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进行公示、审核,提供给招生学校使用。各市各招生学校要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制订具体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具体使用办法,报经主管教育部门批准后,至少提前2年向社会公布。各市各校在综合素质5个方面评价的基础上,可以突出学生某方面的发展情况作为招生录取依据,使综合素质评价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

优化录取批次

优化录取批次设置,采取中职学校(含三二分段及五年一贯制高职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和普通高中同批次并行招生等措施,稳定中职学校招生规模。原则上分为自主招生、名额分配招生、统一招生3个类别,并按此顺序招生。各批次一般应设置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2类志愿。各市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各类学校各批次的志愿数和录取资格分数线,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结合考生学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志愿填报实际进行录取。

优化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完善中职学校招生入学机制,优质中职学校可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加大职业教育方针政策、办学情况、教育成果等方面的宣传力度,让社会更全面了解职业教育,引导学生发现职业乐趣,感受职业教育特色与魅力。合理引导初中毕业生有序分流,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确保普职招生协调。进一步扩大面向初中毕业生中高职贯通(含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试点院校的招生规模,不断优化专业结构,增强招生吸引力。

积极拓宽生源渠道,广泛招收应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城乡劳动者就读中职学校。中职学校招收有实践经历人员,可实行注册入学的办法,由招生学校自主组织生源,招生部门通过统一招生平台备案。要根据学校专业设置和区域产业结构,统筹安排珠三角中职学校跨市招收粤东西北地区学生,加大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粤东西北地区学生的比例。

合理分配优质高中招生计划

每所公办优质普通高中学校(含外语、体育和艺术类学校)要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按中考报名学生总数(除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数),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并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初中教育质量全面提高。

名额分配招生采用单独批次、单独录取的招生办法。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名额分配实际录取比例不低于总招生数的50%。从2023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开始,报考“名额分配”的考生,原则上应是符合本市中考报考条件且具有该初中学校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本意见自2023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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